组 长:党组书记、院长王德福
副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苏立静
组 员: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卫东
党组成员、副院长崔爱良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彦安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刘晓华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付中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管办,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副院长苏立静兼任,副主任由审管办主任王青兼任,具体负责司法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
办公室成员: 立案庭庭长 宋喜龙
家事审判庭庭长 金胜利
刑一庭庭长 季国才
刑二庭庭长 夏文强
民一庭庭长 郑 杰
民二庭庭长 刘锡和
民三庭庭长 宋学亮
行政庭庭长 毕木华
审监庭庭长 李红梅
交河法庭庭长 刘清成
富镇法庭庭长 尚胜江
洼里王法庭庭长 郭治军
郝村法庭庭长 马春发
齐桥法庭庭长 许华志
执行一庭庭长 肖永军
执行二庭庭长 李 凯
执行三庭庭长 王 平
执行综合科 李甲辰
鉴定室主任 张 敏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