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法院
选取鉴定单位通知书
张文贵、孟洋洋:
泊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已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泊头支行诉孟洋洋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需对张文贵位于泊头市河东北街房产(房产证号:9707号)进行价值评估;对孟洋洋位于泊头市建委2号楼房产(房产证号:31429号)进行价值评估。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通知你方(需有相关身份及授予权限证明)于
联系电话:0317-8199733.
泊头市人民法院
二0一六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