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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泊头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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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6-03-14 16:19:38 打印 字号: | |

法 院 工 作 报 告

 

——2016119日在泊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泊头市人民法院院长王德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泊头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大讨论,努力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主线,深化司法公开,着力执法办案,深入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强力推进审执工作,服务发展稳定大局            

突出打击重点,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促进平安泊头建设

今年以来依法判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67件,判处罪犯292人。其中,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偷税骗税犯罪1823人,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910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49人,污染环境违法犯罪56人。我们始终坚持依法从重从快、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全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积极适应社会发展新常态,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我们从服务大局、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出发,积极应对民间借贷、经济调整等社会转型期出现的新矛盾、新纠纷。今年以来,受理民商事案件3499件,结案2986件,结案率85.34%,同比收案增长33.4%,结案增长75.5%,其中以调撤方式结案1175件,调撤率40%。我们高度重视民间借贷以及涉民生案件的审理,妥善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相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376件,为老人、妇女、儿童等群体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15.81万元。受理民间借贷案件425件,涉案标的约5.33亿元,审结416件,结案标的约4.27亿元。

认真履行行政审判职责,稳妥处理行政争议,积极促进依法行政。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既大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全力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新的《行政诉讼法》和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我院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行政诉讼告状难的问题,高度重视行政机关不作为、缓作为案件的受理和审理,更加重视行政争议地实质性解决。今年以来,审结行政案件32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581件。针对土地违法行政非诉执行难的问题,我们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参考其他法院做法并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向市委写出专题报告,推动了全市违建强拆工作开展。

全力推进主动执行,破解“执行难”。为实现标本兼治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我们不断强化了立、审、执协作配合,积极开展跟踪履行,规范和加强执行工作。通过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整合执行资源,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和执行信息公开化水平,对失信被执行人强化信用惩戒,形成倒逼“老赖”主动履行法院判决的大气候,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今年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1782件,执结1626件,结案率91.2%,执结标的额约3.38亿元,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16件,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415(),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64件。通过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促使自动履行83件,占公布总数的18.3%

二、积极推进阳光审判,全面深化司法公开

全力推进阳光审判常态化。按照上级法院司法公开标准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阳光司法实施方案,细化了司法公开目标任务,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设置了门户网站司法公开平台,严格实行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常态化,不断推进了审务公开工作。今年以来,文书录入率、归档率均达到100%,裁判文书上网3017件,电子卷宗制作4474件,案件流程公开4474件,身份证录入率100%。举办新闻发布会两次,开展“法院公开日”两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人士参与相关活动94人次。

不断强化司法公开硬件建设。一是全面完成数字化法庭建设。今年6月,经积极努力,我们全部完成了包括人民法庭在内的12个数字化法庭建设。数字化法庭启用了多媒体显示系统,实现了庭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上级法院和本院领导可在办公室网上适时查看庭审活动,审委会可适时回放庭审情况。二是建立庭审直播系统。我们积极筹措资金,建立本院庭审直播系统,并将直播系统与本院门户网站链接,使进入网站人员都能实时观看庭审直播。截止目前,直播庭审190件,门户网站的访问量近20万人次。

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一是设立阳光司法专用显示屏。我们在立案大厅专门设立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案件开庭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承办法官姓名等案件信息,以及诉讼流程、收费标准、司法救助条件、诉讼风险等相关信息,扩大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建立民意沟通平台。为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关注热点,我们开通了法院微博及12368诉讼服务热线,并安排专人值守,以便及时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向相关领导反馈,及时做出处理。三是设立案件查询系统。我们除在立案信访大厅设立导诉台,配备专职导诉员为当事人进行诉讼引导外,还专门设置了案件自动查询系统,以使当事人能够及时查询相关案件的审理情况。

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我们始终坚持把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作为人民群众行使司法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手段,作为法院强化司法公开、倾听民意、凝聚民智的重要渠道。按照“一乡一庭”构建模式,实现了人民陪审员“村庄社区全覆盖”,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使每个法庭常驻两名人民陪审员。一年来,102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809 件,参审率达76%,调解各类案件363件,化解矛盾纠纷、处置信访问题70余起。

三、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切实提高司法水平

改革审判运行机制,促进审判质效提高。一年来,我们积极探索繁简分流、小额速裁的高效审判方式,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法律关系清楚的案件,通过分流适用简易程序,快捷高效审理,简易程序适用率达26.7%,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94件,涉案标的46.37万元。同时,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积极探索“轻刑快审”和“刑事速裁”等刑事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以来,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轻微刑事案件65件。

落实立案登记制,保障诉权优化服务。按照最高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统一要求,我们制定了《泊头市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立案登记和诉调工作的实施意见》,详细规定立案登记原则、工作流程和服务措施,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彻底解决“立案难”问题。自51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共立案2468件,相比去年同期增长23.3%,当日立案率达到 95.1%

推进“一乡一庭”建设,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根据省法院“一乡一庭”建设的总体要求,我们在全面完成一乡一庭建设的前提下,制定了《“一乡一庭”工作流程实施细则》、《关于推进立案登记和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规章制度,不断推进“一乡一庭”建设工作规范化。为解决审判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我们研究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常驻法庭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加大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力度。人民法庭通过“法院公众开放周”、“3·15”消费者维权日、“12·4宪法日宣传”、拍摄法院微电影等活动和形式,在辖区全面营造了出门学法、身边有法、知法懂法和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了广大群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我们借助人民法庭这个平台,不断完善解决纠纷的方式,延伸法庭工作服务触角,通过完善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机制,实现了诉前调解与庭前、庭后调解、执行和解的有效衔接,及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有机对接,将一大批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以及突发性、群体性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案件消化能力。今年以来,共处置各类民事纠纷1829件,完成诉调对接369件,司法确认56件,诉外化解矛盾纠纷94件,协助、指导调处纠纷103件,开展法制宣传5场次,接待来访、咨询等群众670余人次。

整合有效资源,完善诉讼保障服务中心功能。为全面提升工作效率,我们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和人员结构现状,组织建立了诉讼保障服务中心,将业务庭之外的所有司法辅助人员及行政人员统一划归诉讼保障服务中心指挥,同时将送达、保全等费时费力的工作划归诉讼保障服务中心统一实施,既为法官减轻了负担,使之全部精力投入到审判中,又充分调动了司法辅助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四、不断提高司法保障能力,努力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

我们始终坚持抓队伍建设不放松,不断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努力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司法“不公不正”,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以党风廉政建设和改进作风的成效保障和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认真学习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担当法治泊头建设主力军的政治责任感。深化“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强化作风转变。通过纪律作风整饬,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摒弃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增强事业心、责任感。通过建立健全立案、审判、执行等执法活动的内控机制,在节点上建立起预防腐败的“隔离带”。积极探索建立风险岗位廉政评估管理制度,针对在执法过程中的各重要环节,找出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消除风险隐患。

强化队伍司法能力建设。我们从提高全体干警司法能力出发,积极开展业务技能培训。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技能评比、法官讲堂、选派法官上挂轮训等形式,不断提升法官执法办案的履职能力。我们积极发动和激励干警强化学习调研活动,坚持把学习调研与审判实践紧密结合,不断提高了干警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法院文化建设。我们通过规范执法办案、加强队伍日常管理、营造良性和谐环境,大力弘扬廉洁公正、顾全大局、勇于担当、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的法院精神。利用办公楼LED显示屏开辟了警示教育专栏,大力培树司法特色廉政文化。积极打造干警精神家园,丰富干警文化生活,举办了多项文体赛事。文化软实力的逐步提升,进一步增强了法官队伍的精神活力,形成了对审判事业的有力支撑,促进了各项建设的健康发展。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市法院始终坚持把各项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之下,主动向党委报告重要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始终坚持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汇报,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支持,认真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我们不断完善和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的办理。2015年走访人大代表26人次,先后邀请了4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50余人次参加庭审旁听。我们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组织开展了两次法院开放日活动,先后举办新闻发布会两次,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36条,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工作。一年来,市委对法院的工作给予了坚强领导,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及时任命了3名助理审判员,市政府、市政协及相关部门积极支持法院工作,充分体现了对法院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其中浓厚地凝聚着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智慧和心血。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和广大法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如社会转型期大量复杂纠纷以案件形式涌入法院,社会各界对司法的期望值增高,案件办理难度明显加大;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干警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长期存在;金融生态环境恶化,涉众案件多发,处理难度加大;执行难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特别是非法建筑物的拆除,执行财产变现问题较为突出。对于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尽最大努力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6年,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立足司法为民,强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改革,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是继续强化审判职能,努力提高审判质效。面对繁重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和办案压力,运用改革的思维和改革的方式,不断分析审执工作形势,强化服务保障,加强监督指导,集中精力执法办案,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二是深化司法改革,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不断细化和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和信访等环节的司法服务措施,强化繁简分流,依法扩大小额程序适用范围,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缩短审判周期,提高审判质效;适时推进审判长负责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诉讼保障服务中心工作,积极探索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协作配合机制,逐步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继续推进完善“一乡一庭”建设,使“一乡一庭”建设在方便群众、化解矛盾上发挥更大作用。

三是继续深入推进司法公开。进一步推进阳光司法,全面加大司法公开工作力度、深度和广度,通过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全方位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法院信息,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是继续强化司法作风建设,夯实各项工作基础。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不动摇,从制度建设、文化建设入手,营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氛围,提升新常态下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使命神圣。在 “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不辱使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平安泊头、法治泊头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法院工作报告相关词语解释

1、立案登记制:立案登记制是指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书面凭证;对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立案登记制自201551起施行,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2、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指挥中心是利用信息技术,将执行案件管理、网络查控、信用惩戒、远程指挥、信息公开及网上服务、智能分析决策等系统进行有机整合,实现法院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联动配合和信息共享。

3、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

4、阳光审判:就是将可以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开开庭公告,将办案流程、裁判文书发布上网,对庭审过程通过网络进行现场直播,让司法审判完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把司法权运行过程置于“阳光”之下,是人民法院促审判、抓队伍、强管理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对公正廉洁司法发挥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5、泊头法院门户网站:为不断提信息化建设水平,着力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泊头法院建立本院门户网站,网站涵盖本院概况、法院动态、法院文化、便民服务、法律法规、庭审直播、司法公开服务平台、官方微博、微信等多个版块链接,成为了泊头法院便民利民、普法宣传、司法公开、弘扬司法正能量的重要窗口。

6、庭审直播:是指通过庭审网络视频直播设备,调用数字化法庭的视频画面进行直播。法官、书记员及诉讼参与人的音像,以及书记员庭审记录、旁听人员的举止等同步录音录像。群众通过点击法院网站便可观看整个庭审。

712368诉讼服务热线:12368诉讼服务热线是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司法便民的新举措。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人民群众在工作时间拨打12368,可以查询案件是否受理、合议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案件办理进度、办理结果、诉讼程序等信息,同时12368还向社会公众提供诉讼引导的自助查询及人工咨询服务。

8、繁简分流:是指在司法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合理界定案件“繁”、“简”标准,将大部分民商事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审结,以加快司法运行的节奏,提升审判效率,由此得以将更多的司法资源投入到那些经过分流进行普通程序、由合议庭审理的疑难复杂案件中。

9、小额速裁: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为河北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符合适用简易程序条件的简单民事案件。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审,程序比简易程序还简便,便于当事人快速行使诉权,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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