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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泊头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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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5-10-19 14:37:48 打印 字号: | |

 

 

 

法 院 工 作 报 告

 

——201529日在泊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泊头市人民法院院长王德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泊头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践行司法为民为目标,强力推进司法改革和司法公开,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步和发展,为我市发展稳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坚持公正司法,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始终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014年,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435件,审、执结标的4.88亿元。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促进平安泊头建设。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278件,审结253件,判处罪犯276人。审结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5866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23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8391人,侵犯财产犯罪4446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3941人,贪污贿赂犯罪44人,渎职犯罪55人。通过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减少对抗,全年共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84件,附带民事调解71件,调解率为84.52%

坚持调判结合原则,依法促进社会和谐。一年来,我们从服务大局、服务经济发展出发,积极应对民间借贷、经济调整等社会转型期出现的新矛盾、新纠纷。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民商事诉讼全过程,不断加大调解力度,使大量社会矛盾得以有效化解,降低案件上诉率,提高服判息诉率。2014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704件,其中,以调撤方式结案874件,调撤率51.29%。我们积极探索繁简分流的高效审判方式,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法律关系清楚的案件通过分流,适用简易程序,快捷高效审理,简易程序适用率达33.8%,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96件,涉案标的64.13万元。

审慎开展行政审判,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28件,审结26件,其中,判决20件,驳回起诉2件,原告主动撤诉4件。全年共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25件,裁定执行223件,强制执行21件。既有力地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积极落实执行联动机制,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年来,我们坚持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活动为主线,以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为契机,不断规范执行工作,强化执行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全年共清结执行积案320件,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充分利用执行联动机制,强化了执行措施,通过采取公布“失信者黑名单”、限制贷款、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通过依法适用财产查控手段,联动强制执行,保障了权利人权益实现,维护了法律权威。全年共执结新增执行案件452件,执结标的金额1.25亿元,其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67件,委托外地法院异地执行33件。

二、深化司法为民,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我们坚持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诉求,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不断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措施。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目的,按照《关于加强司法为民措施的实施细则》,我们不断完善了立案收费、信访接待等一站式便民服务设施,完成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做到了及时收案、依法立案、及时接访,努力为群众诉讼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2014528,全省首例远程视频接访在我院正式启用,由最高人民法院信访办预约接待了上访当事人,通过视频连线,最高院办案法官与上访人进行“面对面”交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全力化解涉诉信访突出问题。我们不断完善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不断完善诉访分离运行模式和信访接待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2014年,班子成员接待当事人480余人次,约谈当事人69人次,解决信访问题160余件,化解信访积案14件。我们高度重视涉诉信访老大难问题的稳控、化解工作,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支持,借助多方力量,协力化解涉诉信访老大难问题。

高度重视民生领域审执工作。我们坚持依法办案与尊重公序良俗相结合,积极稳妥审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全年审结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46件,审结劳动合同纠纷43件,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666件,审结权属、侵权纠纷案件320件,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204件,审结医疗事故纠纷1件,审结相邻关系纠纷11件,审结民间借贷纠纷106件,切实加大了对民生权益的保障力度。

全面推进“一乡一庭”建设。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群众、面向基层优势,积极服务人民群众、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我们根据省法院的“一乡一庭”建设的工作部署,在不增加编制、不新建办公场所的情况下,依托原有六个派出法庭为中心法庭,在其余六个乡镇重新组建六个人民法庭。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工作体系,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目前,泊镇法庭已经建成投入使用,营子、寺门村、西辛店三个乡镇法庭硬件建设已完成。2015年将完成王武、四营两个乡镇的法庭建设,实现人民法庭全覆盖。

三、强力推进司法公开,全面创新阳光司法工作机制

我们坚持把落实司法公开作为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实现民主监督的重要举措,不断创新阳光司法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司法公开工作水平。

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建设。坚持以信息化平台建设作为推进司法公开新引擎,全方位向社会公开法院信息。一是裁判文书上网。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向社会公开发布生效裁判文书,2014年,网上公布裁判文书1328份。二是案件流程信息公开。通过不断完善网上查询系统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努力实现当事人通过系统查询案件的相关流程信息。2014年以来,网上公布审判流程信息3193件,结案归档1159件,制作电子卷宗2435件。三是执行信息公开。结合“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的专项活动,认真推行了执行“三公开”,即案件执行情况公开、执行人员公开、被执行人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强力推进庭审数字化管理。充分运用数字化法庭,实现网络庭审直播,庭审现场实时监控,庭审同步录音录像。我们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对庭审情况进行督察考核,从而进一步强化内部督察效能,规范法官庭审行为。2014年,借助司法公开平台,对民商事案件庭审进行网络直播12次。目前,我院启动了六个数字化法庭建设,与远程提讯配套的数字化法庭已投入使用,其余五个数字化法庭已完成招投标工作,预计到2015年第一季度末完成。届时,审判工作将全面实现数字化管理。

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一是加大立案公开力度。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流程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等法律规定;通过诉讼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发布开庭公告,及时公示合议庭成员、开庭时间、地点等案件信息,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和监督。二是拓展庭审公开范围。对所有开庭审理的案件,除法定情形外,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全面推行公民旁听诉讼便利化,建立健全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旁听和报道庭审规则,允许公民凭有效证件旁听案件。三是加强法院门户网站建设。目前,法院门户网站已正式开通,使用百度搜索输入“泊头市人民法院”就能点击进入。我们通过门户网站不断上传了法院概况、管理制度、审判职能、裁判文书等信息,并及时公开一些重大案件的审判情况、重要研究成果、工作动态,方便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全面了解和监督。

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我们始终坚持把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作为人民群众行使司法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手段,作为法院强化司法公开,倾听民意、凝聚民智的重要渠道。按照“一乡一庭”构建模式,围绕人民陪审员“村庄社区全覆盖”这一目标,2014年,我们新增人民陪审员61名,使每个法庭常驻两名人民陪审员。一年来,102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053 件,参审率达95%,调解各类案件281件,化解矛盾纠纷、处置信访问题70余起。

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司法保障能力

我们始终把自身建设做为法院工作的头等大事,做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队伍建设的新路子,努力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法官队伍,不断提升司法保障能力。

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一年来,按照上级部署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一是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活动期间,党组中心组集中进行了7次学习,组织干警观看优秀法官事迹报告、观看《孔繁森》等系列教育片6部,开展集中专题学习教育活动14次。二是坚持把整风精神贯穿始终。院各级党组织以及党员干部通过各种方式,认真查摆问题,广泛深入征求意见,邀请社会各阶层及当事人召开座谈会5次,院领导6次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12次分赴6个基层法庭“联系点”,发放《征求意见函》78份,随案下发《征求意见表》110份,活动期间共征求到意见、建议32条。三是坚持把立改立行贯穿始终。我们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实际行动彰显活动成效。四是坚持把完善制度贯穿始终。坚持依靠制度机制管人、管事、管权、管案,不断修改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把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先后修订完善了《关于办理涉民生案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司法为民措施细则》等制度规定,推动了教育实践活动长效、常态开展。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提升和改进了法官队伍的思想水平和工作作风。

强化队伍司法能力建设。我们在认真抓好班子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组织指挥、协调能力建设的同时,从提高全体干警司法能力出发,积极开展业务技能培训。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技能评比、法官讲堂、选派法官上挂轮训等形式,不断提升法官执法办案的履职能力。我们积极发动和激励干警强化学习和调研活动,坚持把调研活动与审判实践紧密结合,不断提高了干警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年来,我们依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狠抓教育学习、作风转变、制度建设入手,不断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一是强化教育学习。通过学习切实使干警在思想上解决“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的根本问题,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业绩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自觉模范地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二是强化作风转变。通过纪律作风整饬行动,有效解决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牢、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等问题;有效解决对群众的利益和诉求态度冷漠、冷横硬推等问题;有效解决工作马虎、敷衍塞责,事业心、责任心不强,裁判文书写不清、判不明,文字错漏差,甚至失职渎职等问题;有效解决吃喝玩乐、言语不端、形象不正、行为失检等问题。三是强化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健全立案、审判、执行等执法活动的内控机制,在节点上建立起预防腐败的“隔离带”。积极探索建立风险岗位廉政评估管理制度,针对在执法过程中的各重要环节,找出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消除风险隐患。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市法院始终坚持把各项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之下,主动向党委报告重要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始终坚持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汇报,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支持,认真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我们不断完善和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的办理。2014年走访人大代表26人次,先后邀请了3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40余人次参加庭审旁听。我们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认真开展了法院开放日活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36条,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其中浓厚地凝聚着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智慧和心血。在此,我代表法院和全院干警向各位代表和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的工作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个别案件审判质效依然不高,审判管理仍需加强;个别法官服务群众、帮助群众排难解纷的意识和能力依然不强;法官断层问题日趋严重,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依然突出,处置措施尚需进一步完善;少数干警司法能力存在欠缺,司法作风有待提高。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5年,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泊头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立足司法为民,强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1、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法治泊头建设。妥善审理经济转型过程中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主动服务经济结构调整、生态环境建设、保障改善民生等中心工作。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依法维护社会稳定,积极促进法治泊头建设,为全市人民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继续完善便民措施,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不断细化和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和信访等环节的便民利民措施。积极推进繁简分流、小额诉讼程序改革,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缩短审判周期。抓好涉诉信访工作,推动涉诉信访问题进入法治轨道。不断健全和落实司法救助制度,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不断总结“ 一乡一庭”建设工作经验,逐步完善工作规范,使之在方便群众、化解矛盾上发挥重大作用。

3、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彰显司法公平正义。努力实现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依法上网公开,不断完善审判流程、执行信息系统,建立当事人查询系统,通过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发布、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全方位向社会公开法院信息。

4、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筑牢司法公开载体。进一步提升数字化信息化水平,依靠科技挖掘审判资源、依靠科技强化审判能力、依靠科技开创一流的工作。2015年继续建设完成2-4个数字化法庭,增加庭审直播数量,增强办公科技含量,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搭建起一流的平台。

5、强化司法作风建设,夯实各项工作基础进一步强化作风纪律建设,严查冷横硬推、吃拿卡要、慵懒散奢问题,严格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不动摇,从制度建设、文化建设入手,营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氛围,提升新常态下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征程,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不辱使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平安泊头、法治泊头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法院工作报告相关词语解释

  1、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机关依法行使司法权的客观表现,是裁判过程和裁判结果得到民众充分信赖、尊重与认同的高度反映。一方面体现为民众对司法主体的充分信任与尊敬,对司法过程的充分信赖与认同,对司法裁判的自觉服从与执行;另一方面体现为法律在整个社会的权威与尊严已经树立,广大民众对法律持有十足的信心,公民的法律信仰包括司法信仰得到空前的加强。

2、繁简分流:是指在司法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合理界定案件“繁”、“简”标准,将大部分民商事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审结,以加快司法运行的节奏,提升审判效率,由此得以将更多的司法资源投入到那些经过分流进行普通程序、由合议庭审理的疑难复杂案件中。

3、小额诉讼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为河北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符合适用简易程序条件的简单民事案件。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审,程序比简易程序还简便,便于当事人快速行使诉权,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诉讼成本。

4、执行联动机制:是人民法院为解决执行难而推行的一项工作机制,指人民法院联合公安、税务、工商、海关、金融、出入境管理、房地产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给付财产义务的被执行人,通过查询其相关信息,严格限制其市场交易行为、行政许可与行业准入审批、社会交往活动等办法,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裁判。

5、失信者黑名单制度:是由全国各地人民法院以及国有银行、商业银行共同建立的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对外公布及惩罚制度,最高法将收集、公布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届时将向各商业银行以及社会信用建设成员单位推送,共同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

6、远程视频接访:最高人民法院开通的接访系统,远程视频接访一端为最高人民法院视频接访室,对端地点为申诉信访案件一审人民法院的视频接访室或申诉信访人员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视频接访室。最高院的法官与全国各地的信访群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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